一、 过境签证
(一) 颁发范围
1、因旅行需过境泰国抵达目的国或者返回其本国的人员(签证类别TS);
2、参加体育比赛的运动员(签证类别s):
3、进入泰国港口、车站以及其他地区交通工具的乘务人员(签证类别C)。
(二) 需提供的文件
1、有效期至少在六个月以上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
2、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格;
3、申请人近照一张(4x6厘米);
4、旅行交通方式(经确认的完全付费的飞机票);
5、足够的经济担保(每人2万泰铢或每个家庭4万泰铢);
6、护照或者旅行证件上需具有第三国的签证;
7、说明运动员到泰国参加体育比赛的邀请函:
8、领事官员保留索要其他辅助材料的权力。
(三) 该类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进入泰国国境后停留期不超三十天。
二、 旅游签证
(一) 颁发范围
该类签证颁发给希望进入泰国旅游的游客。
(二) 需提供的文件
1、有效期至少在六个月以上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
2、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格;
3、申请人近照一张(4x6厘米);
4、完全付费的飞机票;
5、足够的经济担保(每人2万泰铢或每个家庭4万泰铢);
6、领事官员保留索要其他辅助材料的权力。
(三) 该类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进入泰国国境后停留期不超过六十天。
三、 非移民签证
(一) 颁发范围
1、执行公务(签证类别F);
2、从事商务活动/工作(签证类别B);
3、从事有泰国政府部门和机构合作的投资活动(签证类别IM);
4、在遵守已有的投资促进法律的前提下,从事与投资相关的其他活动(签证类别IB);
5、参加学习、在职培训、参观考察、参加项目或研讨会、参加会议或训练课程,作为外国籍的和尚参加的学习活动(签证类别ED);
6、从事电影制作或者新闻记者采访活动(签证类别M);
7、取得泰国政府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和允许,从事传教活动或者其他的宗教活动(签证类别R);
8、从事科学研究、培训或者在研究机构从事教学活动(签证类别RS);
9、从事熟练的工作或者以专家的身份工作(签证类别Ex);
10、从事其他活动(签证类别O)。
(二)需提供的文件
1、有效期至少在六个月以上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以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格;
3、申请人正面、免冠近照两张(4x6厘米);
4、出生证(O);
5、结婚证或等同效力文件(0);
6、从有关学校、大学以及研究机构发出的入学通知书或接受文件(ED);
7、从泰国投资委员会出具的信函(IB);
8、从泰国政府官方机构、使领馆、国际组织以及国家企业出具的照会或官方正式信函(F/B/ED/M/R);
9、从劳动和社会福利部出具的接受函件;
10、从邀请的公司出具的说明访问泰国目的的函件(B);
11、有泰国商贸伙伴通讯地址的相关文件材料(B);
12、具有雇佣外国人资格的公司出具的邀请信(B);
13、明确说明雇佣申请人以及相关的薪金、职位以及条件资格的雇佣合同(文件必须由授权的管理主管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B);
14、由泰国劳动和社会福利部颁发的劳动许可证(只有申请人曾经在泰国工作过才需要)(B)
15、公司法人相关文件,即1)持股人名单;2)商业注册和许可证书;3)公司简介;4)公司运营的详细情况;5)外籍雇工的姓名、国籍和职位;6)标明公司所在位置的地图;7)上年度财务报表和所得税和交易税报表;8)外国人所得税返还和9)增值税登记等(B);
16、申请人的受教育情况记录以及前雇佣者的推荐信,工作证明以及工作时间(B);
17、旅游公司需要提供外国游客的数量。出口企业需要提供银行出具的出口交易单(B);
18、足够的经济担保(每人2万泰铢或每个家庭4万泰铢);
19、完全付费的飞机票;
20、足够的经济担保(每人2万泰铢或每个家庭4万泰铢)。
(三)需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非移民签证申请材料应该与签证申请表内表明的目的相符相适。
2、领事官员有权根据需要要求提供其他的文件材料。
3、公司出具的文件必须由董事会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4、如果某必须的文件不能提供,必须要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原由
5、申请人必须在文件的每一页都要签字。
6、外语文件必须翻译成泰语。如果翻译成英语,则必须到公证机关或者申请人国家的外交、领事机构进行认证。
(四)该类签证一次进入有效期为三个月,多次进入为一年。进入泰国国境后非经泰国移民局同意,停留期一般不超过九十天。
(五)颁发工作签证有关政策说明:
1、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格;
2、效期至少在六个月以上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以及复印件;
3、申请人正面、免冠近照(六个月内)两张(4x6厘米);
4、从劳动和社会福利部(就业司外国人就业管理处)出具的接受函件;
5、有意在泰国就业的外国人,其在泰国的雇主必须向泰国劳动和社会福利部提供Ⅵ门P3表格(代表外国人申请工作许可)以及其他相关的如商业注册部门颁发的证书、受教育资格证明等文件。
6、官方结婚证书和出生证书(申请人的家庭成员需要提供);
7、足够的经济担保(每人2万泰铢或每个家庭4万泰铢);
8、由泰国劳动和社会福利部颁发的劳动许可证(只有申请人曾经在泰国工作过才需要)。
四、外交/公务签证
1、泰国使馆和总领馆可以根据外国官方的请求颁发相应的外交、公务签证给那些希望到驻泰国的外国外交机构、领事馆或者是国际组织执行公务的外交、公务护照持照人以及其家庭成员。
2、辅助的文件为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出具的外交照会或公文用以证明申请人进入泰国的目的。
五、移民签证
符合下列种类的申请人可以提起居留许可申请;
1、根据不同国籍年度配额分配的;
2、投资居留的;
3、工作/商务居留的;
4、依亲居留的(夫妻、父母、20岁以下子女和单身);
六、非配额移民签证
该类签证只能由曼谷移民局办公室颁发给那些定居在泰国并能够证明可以重新返回泰国的外国人。申请人可以将申请材料和居留证一起交曼谷的移民局办理。
七、礼遇签证
1、泰国使馆和总领馆可以根据外国官方的请求颁发礼遇签证给那些希望到泰国执行公务或者其他目的的外交、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持照人。
2、辅助的文件为外国政府组织或国际组织出具的公文用以证明申请人进入泰国的目的。 |